经济补偿金计算器
正在加载计算模块…
关于这个计算器
按《劳动合同法》第 47 条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,自动处理「月工资超当地社平工资 3 倍」的封顶规则与最高 12 年年限上限,并区分 N、N+1、2N 三种情形。
依据文件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七条 原文已核
- 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国务院令第535号 原文已核
本工具的依据已收入本地法规知识库(共 2 篇官方原文),可逐条追溯。
常见问题
N、N+1、2N 分别什么时候用?
N=经济补偿(第 46 条法定情形,如协商一致由单位提出、无过失性辞退、经济性裁员、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);N+1=第 40 条无过失性辞退且单位未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,额外支付 1 个月工资(代通知金);2N=第 87 条违法解除或终止,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。
「三倍封顶」和「12 年上限」是一起用还是分开用?
必须同时满足前提才一起用:只有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/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时,才按 3 倍数额计发,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。月工资未超 3 倍的,年限不受 12 年限制,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。
月工资怎么算?包含哪些钱?
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,按应得工资计算,包括计时/计件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。工作不满 12 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。注意是「应得」而非「实发」,不含报销款、非货币福利。
同专题的其他工具
计算结果仅供参考,不构成专业意见。所有计算在浏览器内完成,输入数据不上传服务器。